第一章 總則
一、 本團訂名為天臺聖宮聖樂團(以下簡稱本團)。
二、 本團之宗旨:
以闡發中華文化之根源及音樂之藝術交流。
並配合【一貫道】道場發揚聖樂傳統之精隨,以禮樂教化,
培育後進,以達到天人合一之最高境界為目的。
三、 參加本團優點:
1、奉樂供養,成就聖果:『百緣經』記載:演奏音樂供養佛陀,
能成就無上智慧,廣度眾生,不會墮落惡道,常在天上和人間享受
快樂,最後證得辟支佛的聖果,名叫妙聲,廣度眾生,不可限量。
2、可感恩於天恩師德之加被,更能發薪以犧牲奉獻之精神,演奏出
仙音聖樂,陶冶心靈,達到修心養性、行功立德、報恩了愿之效果。
3、有機會參加樂團演出,例如:(1)道場重要慶典活動、
(2)市政府文化中心、孔廟演出、
(3)婚喪喜慶場合。
4、師資優厚,學習環境優良,有空調設備等。
四、 參加資格:十歲以上五十五歲以下(若有音樂基礎則不在此限)
之道親或認同此宗旨之社會人士,品行端正、無不良嗜好,均歡迎參加。
五、 聖樂團人員需盡量參加天臺班期進修,若有聖樂班之時,以聖樂為主,
敬請各位前賢多鼓勵之。
六、 凡參加之樂生,應配合道場所需之演奏。
七、 本團團址位於「高雄市前鎮區景德路2號」天臺聖宮2樓教室。
第二章 天臺聖宮聖樂團系統表
上 級 指 導 蔡武章 點傳師
指導老師 黃相勳
榮譽團長 周玉正
團 長 陳吉麟
副 團 長 羅正義 劉炎輝 張力升
樂團助教 洪瑋駿
樂務部
(各組組長及副組長)
吹管組:組長-黃國峯 副組長-王妙心
拉弦組:組長-黃小玲 副組長-王清寶、林美君
彈撥組:組長-劉桂香 副組長-蕭金鳳
打擊組:組長-葉治富 副組長-葉治富
低音組:組長-許惠卿 副組長-鄭妙瑜
事務部
財務組:王妙心、張碧戀
財務助理組:陳嬿米
人事組:楊秋花、楊秋涓、陳玉梅及各組組長
教育組:陳金玉、顏秀慧、陳吉麟、黃國峯
音效組:羅正義、張力升
譜務組:王金霞、陳嬿米
文宣組:鄭妙瑜、蕭金鳳、林怡婷、許惠卿
一、 本團團長、副團長、組長等任期均為二年,但連選得連任,
並應本著衷心熱誠,犧牲奉獻服務精神,圓滿達成任務。
二、 本團在發展中有聘請名譽顧問或指導老師之必要時,
得由上級指導及本團會議通過即可敦聘之。
以達成下列任務:充實團員之聖樂演練及欣賞能力。
每年充實師資之培訓(如助教、助理指揮之培訓)。
配合將來天臺聖宮聖樂之推展與教學。
第三章 組織
本團團長一人、副團長三人。
樂務部:指揮、吹管組、拉弦組、彈撥組、打擊組、低音組。
事務部:財務組、人事組、教育組、音效組、譜務組、文宣組。
各分職掌處理團務,均為義務職(指揮老師除外)。
第四章 職掌
ㄧ、團 長:總理本團團務。
二、副團長:輔佐團長團務的執行推動,包括演出的聯絡、車
輛的安排、演出時人員、場地、座位的安排。
樂務部
(1)指 揮:負責曲目教學及助理指揮培訓。
(2)執行班長:負責規劃年度教學進度、曲目安排;新
進人員教學安排。
(3)各組組長:負責照顧及聯絡組員之人事,練習過程
配合指揮運作。
事務部
(1)財務組:承辦本團經費之收支。
(2)人事組:承辦本團人事資料之建立與管理。
(3)教育組:招生及培訓新生,文書來往之管理及設
計、通告、開班、海報等任務,並計劃、
安排幹部及團員進修之課程;要求及教育
團員佛規禮節、服裝儀容。
(4)音效組:管理音效之處理及樂器之維護。
(5)譜務組:管理及建立樂譜。
(6)文宣組:文書來往之管理及設計、通告、開班、海
報文宣等任務。
第五章 團員
ㄧ、凡贊成本團宗旨,具有音樂進修基礎者,
資格經本團審查通過得為本團團。
二、欲參加本團,凡有下列情形者,不得為本團員:
1.行為不檢、品德不端、影響本團宗旨及團譽者
2.有不良嗜好者。
三、本團團員有下列義務:
1.遵守本團章則。
2.本團團員要持犧牲奉獻的精神,凡一貫道寶光建德之重要慶典
及公關應配合出席參加。
3.協助本團推展聖樂。
4.團員上課及外出演奏時,不得遲到早退或無故請假缺席。
5.本團團員如有抵觸其他道場班期研究,則以本團職務為重。
6.本團團員應參加本團指定之班期研究。
7.每月繳交團費100元,作為團務運作及人事等費用。
8.外出演出時,需穿著指定之服裝並搭配黑色長襪、儀容整潔、
舉止端莊、優雅;演出完畢須配合樂器等器材歸位後方可離開。